针对医疗领域暴露出的腐败问题省纪委表示:继续高压态势惩治
省纪委通报的六起医疗领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再次引起了人们对涉医领域腐败问题的关注。为此,省纪委对涉医领域腐败的高发环节和特点进行了“解剖和会诊”,并表示将保持高压态势整治医疗腐败。
省纪委在通报时透露,2014年,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75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
省纪委认为,涉医领域成为腐败“重灾区”,暴露出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对严明纪律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抓得不严、措施不力;少数单位党委、班子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缺失,对个别重要岗位主要领导监督管理不严;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存在监管黑洞和管理盲区。
针对涉医领域腐败问题,省纪委表示将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并明确提出三点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涉医领域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省委“主体责任落实年”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支持查办案件,推行源头治理,严格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明纪律规矩。要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全省督促涉医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加强对广大从医人员党纪党规的教育,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抓好医疗卫生“九不准”等行业纪律的贯彻落实。
从严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纪在法前”,抓大不放小,严肃查处在工程建设、医药产品、设备、耗材采购中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治理收受红包和吃回扣、违规非法接受捐赠、借集中配送形成垄断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发生重大行风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和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省纪委通报六起“医蛀虫”案件
日前,省纪委通报了六起涉医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这六起案件是:省卫生厅原副巡视员赵连洲违纪违法案件;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蔡聚雨违纪违法案件;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姚红枝违纪违法案件;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副院长兼总会计师谢社林违纪
违法案件;许昌市建安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郭春生贪污、收受他人贿赂案件;汤阴县韩庄乡卫生院原院长张彦春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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